图为该县领导干部参加涉恶案件庭审旁听的情形
(李忠勇王国利甄晓霞)8月14日上午,井陉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及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井陉县法院审判大厅参加了对本县首起涉恶案件——石某等10名被告人的敲诈勒索案庭审旁听活动。
被告人石某,李某等人发现通过“碰瓷”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过往的外地危险品运输车可以挣取不义之财,自年以来,石某纠集梁某等12人,李某纠集焦某、李某某,先后购置多辆名牌二手轿车,在危险品运输车必经的s省道井陉县与平山县等路段,采用由两人或多人相互配合,分别驾驶两辆轿车,其中一人选择好目标车辆后对其压低车速,迫使危险品运输车超车,并通知另一名被告人驾驶轿车趁机快速驶来与正在逆行车道上超车的危险品运输车发生事故。被告人以驾驶的名牌轿车为由采取恐吓等方式要求大车司机赔偿,并利用危险品运输车上高速有时间限制急于赶路、选择报警方式解决会被扣车的心理,大车司机为了不耽误时间赶路,被迫选择赔偿被告人钱款的方式解决。
该犯罪团伙共有15人,石某、李某为首要分子,其余人员为骨干成员,组织结构相对固定,在近两年的时间风疯狂作案数十起,在当地及危险品运输车司机人群内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部分被敲诈勒索的危险品运输车被迫改道绕行其它线路,无形中抬高了成本,有的司机害怕该团伙的恶名甚至更换了原来的司机工作。该犯罪团伙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井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井陉县各级领导极为重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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