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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金某某,罚125万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4/3/31 14:20:43

1月29日,南都记者从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春雷行动”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处罚款12.5万元,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逮捕。据南都此前报道,去年7月14日,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噬人鲨和烧烤噬人鲨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

据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消息,去年8月,该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南充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南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同年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当事人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据悉,本案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逮捕。

据南都此前报道,年7月14日,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同年8月1日,南都记者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了解到,被送往该所鉴定的涉事鲨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目前,大白鲨不存在人工养殖。

中渔协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卓诚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在中国,绝大多数种类鲨鱼都并非保护动物,可在非休渔期合法捕捞。国内只有鲸鲨、姥鲨、噬人鲨三种鲨鱼属于保护动物,带上岸或者销售购买则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杨天智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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